亮出党员身份。在职党员在工作期间,以及在开展联系服务群众、参加党内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时,可通过佩戴党徽、进行网上党务公开、摆放工作牌、发放党员服务卡、悬挂党员公示牌等方式亮出身份。无职党员在开展志愿服务、参加党内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时,可通过佩戴党徽、悬挂党员户标牌等方式亮出身份。全体党员在保障重大任务、支援抢险救灾、应对重大突发事件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等关键时刻,可通过建立临时党支部(党小组)、成立党员突击队、党员攻坚组、悬挂党旗等方式亮出身份。
广泛开展承诺。农村党员围绕脱贫攻坚、“两个带头人”工程、为民服务,主要在带头致富、带领群众共同致富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等方面进行承诺;社区党员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社区,主要在服务社区群众、参与社区建设、文明创建和志愿服务等方面进行承诺;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围绕改进作风、提高效能和服务质量,主要在联系服务群众、开展结对帮扶、爱岗敬业、锐意创新、提供优质服务、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承诺;学校教职工党员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、推进教育改革,主要在爱岗敬业、为人师表,关爱学生、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进行承诺;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围绕提升服务质量,在建设群众满意窗口、创造优质服务品牌、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承诺;流动党员围绕“双向带动”,主要在创新创业、带动致富、服务家乡发展等方面进行承诺。
争当先锋模范。对照“四讲四有”标准,坚持在思想上、行动上当先锋、作表率,在带头坚定理想信念、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强化宗旨观念、树立清风正气、立足本职岗位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。农村党员要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,争做“五星级”党员,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等方面当先锋;社区党员要带头认领志愿服务岗位,在参与文明社区创建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当先锋;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要带头推动企业和社会事业发展,做理想信念的坚定者、社会服务的践行者、诚信执业的先行者、公平正义的维护者;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要立足岗位履职尽责,带头强化工作创新,改进作风提升效能,在开展“下基层”等活动中当先锋;学校教职工党员要带头加强政治思想建设,在做好教学科研育人工作中当先锋;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要带头提升服务水平,在争建群众满意窗口、争做服务标兵等活动中当先锋;流动党员要带头创新创业,在为家乡发展作贡献中当先锋。
树立良好形象。全县党员要树立讲政治、有信念的良好形象,始终对党忠诚,挺起理想信念的“主心骨”,做到在党言党、在党忧党、在党为党、在党爱党;要树立讲规矩、有纪律的良好形象,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增强组织观念、服从组织决定,知敬畏、明底线、守规矩;要树立讲道德、有品行的良好形象,明大德、守公德、严私德,传承党的优良作风,弘扬中华传统美德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;要树立讲奉献、有作为的良好形象,践行党的宗旨,保持为民本色,敢于担当、勇于负责,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当标兵、作模范,真正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,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,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