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(宁财规发〔2018〕26号、宁财规发〔2020〕16号),经层层推荐评审、优化整合并经12月8日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27次会议审议,现将2021年自治区支持特色人才项目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自12月9日(星期四)至12月15日(星期三)。公示期间,如对拟资助人才项目有异议,请与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。
联系电话:(0951)6669313
附件:2021年自治区支持特色人才项目资金安排计划一览表
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12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