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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志聪:为党守护民心
2022-09-16 09:34   来源:宁夏日报
2022-09-16 09:34:00

  “表彰是肯定和鼓励,更是鞭策和责任。”8月30日,刘志聪荣获全国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荣誉称号,从北京接受表彰回到固原后,马不停蹄投入案件审理工作。

  刘志聪现任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,他在基层法院工作25年,把“为党守护民心”作为座右铭,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,坚持办好每一起案件。

  2017年,公安部挂牌督办的“12·15”特大电信诈骗案起诉到原州区法院,69名被告人、被骗对象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,涉案金额920万元。作为刑事审判骨干,刘志聪主动请缨承办此案。

  面对129本卷宗的庞大阅卷量,刘志聪加班加点,吃透案情,对多达近千次的供述和陈述、上百个微信号、数百张银行卡、名目繁多的来往款数额摘抄核对,确定庭审重点,制定审理预案,原本计划5天的庭审只用了3天就全部完成。

  最后作出11万字的判决书,案件上诉后,上级法院全案维持。涉案首要分子被判有期徒刑14年,其他被告人均被判处刑罚,追回全部被骗资金,返还所有被害人。

  2018年,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,刘志聪参与了原州区法院所有涉黑恶案件的审理。“工作初期,案件审理中的难点还没有指导意见,只能通过学习领会扫黑除恶刑事政策精神,作出符合案件事实的处理结果。”刘志聪说。

  刘志聪承办一起案件中的涉案人员马某,因非法储存爆炸物,非法持有枪支、弹药,侵占学校、水管所、57户198亩承包地,被检察机关以一人恶势力犯罪提起指控。

  他坚持依法办案,对马某一人为恶势力犯罪的指控不予认定,提出认定为“恶霸”数罪并罚判处20年有期徒刑的处理意见,获得审判委员会通过并最终判决。该案定性准确、量刑适当,得到有关部门肯定。

  判决生效后,刘志聪到案发现场指挥拆除违法建筑、交付财产、宣讲法律,还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,建议提升乡村治理能力,从源头上防止黑恶势力对社会稳定、人民群众的威胁和危害,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。

  刘志聪是一个善于思考的法官,他办理案件不是简单一判了之,而是关注案件的起因、判处以后的效果以及如何才能更有效地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,并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,及时提出应对之策。

  一名被告人在刘志聪的惩处和教育下,幡然醒悟,明白了是非标准,走上敬法守法之路。刘志聪由此探索出“行为评价、提出要求、将来希望”三步法庭教育法,强化了法庭教育警示功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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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】:宁夏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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